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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谢谢你们在这大热天还为了我的事情跑了那么远的路,给我帮助,我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。”听证会结束后,郭某某一边抹着眼泪,一边紧紧握住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田政鑫的手表示感谢。
【资料图】
近日,镇远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把听证室“搬”到了申诉人家院坝中,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、律师代表、所在村委村干三名听证员以及原案承办检察官参加。
2023年2月,郭某某的女儿在一起车祸中丧生,留下郭某某和刚满3岁的外孙女。案发后,肇事者由于没有赔偿能力,未对其进行足额赔偿,郭某某不服镇远县检察院对肇事者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。考虑到申诉人郭某某家庭住址偏远,出行不便,还要照顾年幼的外孙女,该院主动将听证会开到申诉人家中。
听证会上,申诉人充分陈述了申诉理由。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从法理、事理、情理三个层面详细阐明了案件事实、法律依据、量刑情节。听证员对案件事实、案件当事人双方家庭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,主持人及当事人就相关问题逐一进行答复。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评议,听证员一致认为,原案处理决定适当,经过大家共同释法说理,最终,郭某某表示息诉罢访。
鉴于申诉人系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,因案造成家庭经济困难,听证会结束后,检察院主动向申诉人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,引导申诉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,及时通过司法救助缓解申诉人因案导致的经济生活上的困难。
会后,田政鑫副检察长鼓励申诉人要坚强面对生活困境,并表示检察机关将开展后续司法救助工作,持续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。
案件虽然办结,但是工作并未就此止步,检察机关办案不仅要对申诉人释法说理,还要更多地关注、解决其实际困难,努力通过“人性化”执法化解矛盾、促进和谐,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。
镇远县检察院以“如我在诉”的为民情怀,探索创新符合农村地区的公开听证方式,敲开百姓门,走进群众家,让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,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彰显检察温度。通过上门听证,拉近了和人民群众的距离,切实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到实处,把矛盾化解在基层。
作者:杨光琼
编辑:姬世海
二审:吴贤和
三审:江春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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