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农商行原行长被认定“不称职”,已因任职超期辞职
5月31日,青岛农商行披露了即将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,其中有对董事会、监事会及高管层的履职评价结果,而会议材料赫然显示,担任青岛农商行11年的老行长刘宗波,2022年的履职评价被董事会和监事会双双认定为“不称职”。
刘宗波已于今年1月17日辞职,当时公告的原因为“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及年龄原因”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会议材料显示,今年3月30日召开的青岛农商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,分别通过了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的议案,但当时并未公告每人具体的结果,直到此次正式公告。
也就是说,老行长刘宗波辞职后,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才通过了对其履职评价“不称职”的结论,而当时公司公告的原因也确实为“任职超期”。但是,行长辞职在前,“不称职”评价在后,这既给市场留下些许“闻风而逃”的猜测,也对银行的解释略带来些质疑。
披露的会议材料显示,不只是行长刘宗波一人的履职评价“不称职”,此前已经辞职的风险总监姜伟也是“不称职”;辞职的副行长中,不只一人获评“基本称职”。
也不是所有的辞职高层都被评价为“不称职”,辞职的董事长刘仲生、监事长柳兴刚,履职评价均为“称职”。
11年老行长“不称职”
刘宗波作为青岛农商银行的执行董事和行长,分别以董事和高管身份,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履职评价。
但无论是其董事身份和高管身份,无一例外被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认定为“不称职”。
资料显示,刘宗波此前曾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、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。2004年6月至2009年4月,任职于山东省联社,历任政策法规部、业务发展部部长;2009年4月至2012年6月,任职于青岛市农村信用联社,担任党委副书记、主任。2012年6月,担任青岛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、董事、行长。
青岛农商行2022年报显示,刘宗波的税前薪酬总额为140.64万元。
今年1月18日,青岛农商行发布公告称,该行董事会收到执行董事、行长刘宗波的辞职报告。刘宗波因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及年龄原因,辞去该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、行长,以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等职务。辞职后,刘宗波不在该行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。
任职确实有规定,根据银保监会2019年发布的《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对关键人员和重要岗位员工轮岗要求,对于在业务运营、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各级管理层成员、内设部门负责人和重点业务岗位员工,应明确轮岗期限、轮岗方式等要求,严格实行轮岗,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。
此前,也有多家上市银行的高管因任职超限而辞职。但像青岛农商行这样对辞职行长评价“不称职”的情况,还比较罕见。
高管获评各异
从去年下半年以来,青岛农商行高层开启了“批量辞职”模式,截至目前,已经先后有董事长、行长、监事长、董秘、3名副行长和风险总监辞职。
从此次会议资料看,青岛农商行原董事长刘仲生和原监事长柳兴刚,得以在辞职后“善终”,两人的履职评价均为“称职”。
而有些高管则没有这么“幸运”。
2022年8月与董事长刘仲生一同辞职的风险总监姜伟,履职评价结果也为“不称职”。
当时的公告称,姜伟因个人原因,辞去青岛农商行行风险总监职务。但辞职后,姜伟仍在青岛农商行担任其他职务。
2022年初,青岛银保监局对青岛农商银行共计8项违法违规问题予以了重罚,合计罚款4400万元,同时对包括姜伟在内的28名负责人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66万元,其中涉及风险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包括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、投资业务投后风险管控不到位、员工行为管控不力等。
而今年4月28日,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青岛银保监局对青岛农商行开出两张罚单,合计罚没3187.27万元。
同样在今年4月28日,青岛农商行公告,在总计四名副行长中,三名副行长贾承刚、王建华和李春雷集体请辞。公告解释辞职原因为:贾承刚、王建华因年龄原因,李春雷因工作原因。
在贾承刚、王建华、李春雷宣布辞职之后,青岛农商行的副行长职位里仅剩下丁明来。丁明来自2012年6月起担任青岛农商行副行长,至今已有11年。
而从此次披露的会议材料看,贾承刚、丁明来作为董事,履职评价也不高,仅为“基本称职”,是仅有的两名“基本称职”董事。
而作为高管,贾承刚、王建华、丁明来三位副行长被评为“基本称职”,而另一名辞职的副行长李春雷,今年4月14日公告被监管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,反而履职评价为“称职”。
截至目前,青岛农商行董事长王锡峰的任职资格已获批,同时履行董秘职责;而行长于丰星的任职资格尚未获批,监事长尚未到位。青岛农商行高层新老交替尚未划上阶段性句号。
按照议程,青岛农商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将于6月20日召开,届时各项议案将接受投资者投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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